《山東省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 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》發布實施
2015-09-14 來自: 永壽縣金色碳酸鈣廠 瀏覽次數:2131
2013年11月11日,山東省環保廳、山東省質監局聯合發布地方環境保護標準《山東省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 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》(DB37/T 2431-2013),2014年1月1日起實施。
“十一五”期間,我省總量減排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,但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仍居全國前列,減排任務艱巨。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是石灰石/石灰--石膏法和循環流化床法等脫硫裝置中用于吸收二氧化硫(SO2)等有害物質的反應劑,市場應用廣泛,需求量十分巨大,但目前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在生產、檢驗等方面,尚無統一的質量標準。由于礦產資源分布不均衡、生產企業規模小、技術裝備落后等原因,致使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品質與煙氣脫硫裝置設計要求差異較大,導致了脫硫裝置出力下降、設備磨損嚴重,一定程度降低了脫硫裝置的使用壽命和穩定達標運行率。
為對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的生產和質量進行標準管理、規范和控制,提高石灰石資源的利用率和脫硫劑脫硫效率,延長脫硫裝置的使用壽命,減少煙氣二氧化硫排放,山東國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、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共同編制了《山東省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 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》,對用作脫硫劑的石灰石/石灰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進行了規定。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會進一步規范石灰石/石灰脫硫劑市場,提高煙氣脫硫效率,對實現節能減排目標,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。